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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個月滿31歲生日了, 說31歲是個什麼概念,好像就是真覺得自己開始老了。

以前還沒談戀愛的時候,總把一些想像的情節幻化成文字飛舞,所以我寫小說。後來自己談了戀愛,發現愛情根本不會按照浪漫劇本走,浪漫是留給電視劇和言情小說,因為愛情多數很殘酷。

我的初戀如辛辣八點檔般的誇張地走調--灑狗血的劇情沒有少過。那場戀愛雖然讓我死了不少腦細胞, 但我依舊是戀愛白痴,只是心靈層面強大了些。

以前寫到戀愛橋段,除了你來我往的的曖昧情節,更深刻的感情我就寫不出來了,誰叫自己的戀愛經驗值為零。(毫無戰鬥力XD)

從今天開始,期許自己仍然可以敲打著鍵盤寫出扣人心弦的文字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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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fallccc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